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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周熱點問題
會友
2020-04-26 14:35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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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2.5 當主要設備、材料、成品和半成品的進場驗收需進行現(xiàn)場抽樣檢測或因有異議送有資質試驗室抽樣檢測時,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1 現(xiàn)場抽樣檢測:對于母線槽、導管、絕緣導線、電纜等,同廠家、同批次、同型號、同規(guī)格的,每批至少應抽取1個樣本;對于燈具、插座、開關等電器設備,同廠家、同材質、同類型的,應各抽檢3%,自帶蓄電池的燈具應按5%抽檢,且均不應少于1個(套)。
2 因有異議送有資質的試驗室而抽樣檢測:對于母線槽、絕緣導線、電纜、梯架、托盤、槽盒、導管、型鋼、鍍鋅制品等,同廠家、同批次、不同種規(guī)格的,應抽檢10%,且不應少于2個規(guī)格;對于燈具、插座、開關等電器設備,同廠家、同材質、同類型的,數(shù)量500個(套)及以下時應抽檢2個(套),但應各不少于1個(套),500個(套)以上時應抽檢3個(套)。
3 對于由同一施工單位施工的同一建設項目的多個單位工程,當使用同一生產廠家、同材質、同批次、同類型的主要設備、材料、成品和半成品時,其抽檢比例宜合并計算。
4 當抽樣檢測結果出現(xiàn)不合格,可加倍抽樣檢測,仍不合格時,則該批設備、材料、成品或半成品應判定為不合格品,不得使用。
5 應有檢測報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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